日前,唐山唐海縣十一場居民李全春將一面錦旗送到了縣公安局交警大隊,贊揚民警“拾金不昧,品德高尚”。
7月29日,李全春到唐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辦理車輛業務,之后駕車到曹妃甸港口時發現手提包不見了。他回想行程,覺得很有可能手提包遺落在了車管所。由于當時辦理車輛業務人員眾多,他預感到找回手提包的可能性非常渺茫。手提包里有3.5萬元現金、1張7萬元承兌支票、2張銀行卡及重要財務資料,失去承兌支票和財務資料,他接下來的業務就全泡湯了。
抱著試試看的心理,李全春趕回車管所,讓他沒想到的是,此時唐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的領導已經在車管所門口等他了。
據交警大隊領導介紹,李全春將手提包遺落在業務大廳柜臺離開不久,女民警寧麗紅就發現了手提包,隨后就將手提包交給了大隊領導。
經核查,包內現金分文沒少,財務資料一份沒丟,李全春激動得好久說不出話來。他當即拿出現金表示感謝,民警婉言謝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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